*男65年次.己緍有一女.有不動產.TVBS攝影師15年.有勞保.華南銀行薪轉.有租金收入18萬入戶頭.
*4家信貸約1家車貸1家信用卡共95萬(信用卡4萬餘2萬有循環)
*有自己調聯徵一年內繳款都正常
*近3個月內有4家銀行調聯徵(內容有當保人.辦銀行保險.貸款未過-銀行告知有遲繳<但資料是正常>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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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~請問~~
1.以上情況是否可以貸?
2.如有其它人之不動產擔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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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者: Jerry-貸款版面多自問自答與廣告... ( 大師 1 級 )
擅長領域: 貸款 | 信用卡
回答時間: 2013-05-11 14:28:04
[ 檢舉 ]
版主 您好;

提供個人承辦銀行房屋貸款業務經驗回覆意見如下

1.銀行業務通常報喜不報憂~首先您自調聯徵信用報告、如為三個月內所進行,就會讓銀行徵審認為借款人心虛;畢竟多數銀行不喜借款申請人自調聯徵,且認為此行為是一次查詢。

2.上述網友沒有提到的重點:近三個月內已有四次聯徵信用查詢,若為『新業務申請、無論是自己還是作為擔保人都算』~此舉將違背多數銀行信用貸款規定,此時以信貸名義進行根本行不通。

3.四家信用貸款、一家車貸與一張信用卡的總餘額為95萬,負債比結構不算低的前提下,要銀行願意提供足夠的額度整合所有負債~恐非易事。個人認為:除非借款人能夠提供擔保品作為抵押設定,且、擔保品的擔保價值足夠,方有機會整合所有負債。


回答問題:

*以上情況是否可以貸?

答:相信我上述的說明已經很詳細,非關職業與年資。能不能整合的關鍵『在於您名下登記的擔保品現有價值仍有多少』。其次疑問~這一戶房屋目前是否為出租收取租金?房屋位置、目前房貸餘額?最近一年內負債有無明顯增加的情形?都需要逐一過濾後,方能回覆。


*如有其它人之不動產擔保

答:如果以"信用貸款"名義申請,顧名思義~多數銀行不會接受其它人之擔保品作為保證;且版主名下若是有登記房產,就勿需動用到其他人之不動產作擔保。

且另一個重點:世風日下、人心不古。要他人拿擔保品出來、除這一位需為保證人外,若是銀行要求作為抵押設定時~保證人是否願意?也是問題。

 

建議先對房屋進行初估後再決定作法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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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任美商花旗銀行風險管理部、信貸與卡徵授信的Jerry
參考資料
房屋貸款承辦經驗
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61305110137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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